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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条件

申请担保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业务受理相关规定,申请担保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担保申请人主体资格

(一)企业法人申请担保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合规经营。原则上应在安庆市内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持续经营时间原则在2周年以上。

2、新增项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以及民营非企业法人如医院和学校等,视同企业法人。

(二)自然人申请担保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借款人或者贷款用于其家庭经营项目的,应将借款人的配偶或同住的其他成年近亲属一并作为债务承担主体。


二、申请担保业务条件

申请融资担保业务,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客户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主要产品(服务)有市场、有销路、具有市场竞争力。

2担保对象重点为生产型企业,兼顾其它类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生产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单户流动资金贷款在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50%;贸易型及其他类型客户: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80%、单户流动资金贷款在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度销售收入30%。(政策性担保除外)

3、新增项目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

4、单户申请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客户提供的年度会计报告应经中介机构审计。

5、能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政策性担保业务按政策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