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1 阅读次数:3272次
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强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发布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2023年第2期)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积极报名参加竞选。
一、项目内容
1.招标人: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标的: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招标金额及期限:定存(含大额存单,下同)金额2亿元,分为一年期定存1.5亿元和三年期定存0.5亿元两个标段。
4.本次招标实行分标段依次竞价,投标人可参加以上两个标段的竞争(分别递交标书),可同时中标。投标人应提前将投标利率报上级批准,若因自身原因发生中标后不能兑现的,将视为放弃中标,且不得参加下次投标。
5.一年期标段投标人低于5家的,三年期标段投标人低于3家的,按流标处理;
6.一年期标段确定5家存放合作银行,按照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次序,排名前五位的银行为中标人,资金存放比例为3 : 2.5 : 2 :1.5 : 1;三年期标段确定3家存放合作银行,按照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次序,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为中标人,资金存放比例为5:3:2。
二、 投标人资格
1.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在安庆市设有分支机构。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参选银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参选银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5.参选银行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6.参选银行在最近一次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中达到B级以上。
7.参选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8.参选银行只能以市级分行或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加,参选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能以联合体参选。
9.参选银行与我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
10.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为无效参选,不纳入参选银行范围。
三、投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或市分行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上年度人民银行综合考核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最高支付利率报价及承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实施有效期需保留至2023年10月8日;
7.投标人资格中3、4、5、7条相关情况说明、服务承诺、廉政承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菱湖北路3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选择结果经我公司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确定入选银行。
六、招标咨询
招标人: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涛 电话:0556-528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