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2 阅读次数:62次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对安庆市开发区欧风怡庭3#楼102室房产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向者咨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
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内容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出让房产为:安庆市开发区欧风怡庭3#楼102室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60.42平方米(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人可自行踏勘标的,每个报名意向人都应对标的实际情况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由于意向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意向人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限: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2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三)租金付款方式:租金以第三方评估为准,租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定于租赁年度开始日的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房押金:签订租房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租金押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如数退回乙方押金,押金不计利息。
三、招租方式及房屋交付标准
(一)招租方式:有意向租赁人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到本公司资产管理部报名。
竞拍人采取自行报价方式,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若两名或两名以上竞拍人,将根据竞拍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出价最高者为中选人。
(二)房屋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四、租赁用途及要求
限于商业服务且竞租人对招租标的物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
(三)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行业。
(四)资产租赁后要自行做好相关安全事宜,门面、商业用房如用于经营餐饮的,须符合周边环境和规划。
(五)承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房屋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六)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资产,承租人若私自转让、转租,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五、竞租人资格
1.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3.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竞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咨询电话:15656232531 赵经理
七、其他
(一)本次竞租信息在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
(二)本次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拍。